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清远市医养结合中心养老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清远市医养结合中心养老建设项目)》
2、公示类型:方案公示(详见附件)
3、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7个自然日。
4、意见反馈方式: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录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查询。相关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或电话向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提出(如通过邮寄信件反馈意见,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408室(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空间规划科)。联系电话:0763-3987610。
附件: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清远市医养结合中心养老建设项目)_公示图纸.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12月2日